4月1日起 节能有了新“”

发布时间:3/21/2008 11:32:23 AM 来源:东莞市节能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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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新的《节约能源法》将于4月1日起施行,该法在为科学发展再添法律利器的同时,进一步明确了节约能源的法律主体和责任,也意味着节能降耗有了更加严格的指标。3月19日,我市就加强能源计量工作,召集全市70余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宣传培训,以促进企业节能降耗。

  据悉,2008年全市节能降耗的综合目标是: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.5%,万元工业增加值下降6%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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